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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生活】谁治好了我的路怒症? 洛杉矶VS北京开车感受对比

首先我得承认我是有路怒症的人。有个段子说,东北人开车有三种状态1.开的比我快:煞笔!开这么快,急着死呀,忙投胎啊。2.开的比我慢:煞笔,合计啥呢,撒B楞滴,MB的。3.开的和我一样快:煞笔,跟我飙车呢,看我弄不死你。总结:除了自己,其他开车的都是SB!这大致就是我的开车状态。但是我的路怒症,却不是天生就有的。


2005年,我在北京拿到了驾照,但从来没上过路,紧接着就来了美国,驾驶经验是在美国累积起来的。美国人开车非常快,大部分人都是在限速之上行驶。比如高速公路限速是60英里(96公里),可每辆车都至少在70英里以上,如果没有高速巡逻警,好多人敢开到75丶80英里甚至更快。美国警察也有不成文的规矩,默许大家超过限速10英里。如果不是过圣诞节缺钱花,警察不会因为超速一点点就抓你。


美国人开车快,但是很讲规矩。有一件事情在北京简直不可想象:当一个方向有多条车道,其中一条道有很多车行驶缓慢,但另一条几乎没有车的时候,美国人傻傻的在原道路上开,从来不去想变道!2009年NBA总决赛期间,我的领导苏群亲自来洛杉矶带队报道。他在路上看到洛杉矶人这种“与世无争”的开车态度,也是感叹不已。


美国人开车的规矩,还体现在诸多方面。比如转弯汇入主路的车,一定会规规矩矩等待直行车辆都过去了,远处来车还在安全距离上,才敢转弯上主路。所以主路上的车开得飞快,在路口从来不担心汇入的车辆探头探脑,或者强行切入。这其实是最基本的交规,可你在北京见到有几个司机遵守?小面,卡车,不由分说就别上来,你敢不踩一脚刹车?


比如车辆一定要让行人,在商场外的停车场,行人放心大胆行走,汽车远远地就停下来等候。有时候就算行人不遵守交规,汽车也得礼让。我经常看到黑人在没有斑马线的地方,大摇大摆横穿马路,可汽车照样减速让行。其实我相信开车的人也十分不齿这样的行为,毕竟谁也不是圣人,对素不相识的人没那么多有爱,不过尊重生命的理念在美国是如此深入人心,压倒一切。


比如车辆一定要避让公共汽车,公共汽车屁股上写着Yield to bus, it is the law。(避让巴士,这是法律)。尤其是校车权力更是大。校车停车上下儿童时,后方车辆必须停车等候,不得超车。如果双向都是单车道,对面来车也必须停车,不管这个过程是多么漫长,你有多着急的事儿,都没有例外。我想任何人都希望自己和自己的孩子,能生活在这样安全的环境里。


可以肯定,美国人的交通秩序,绝不是一天养成,汽车文化至少经过了半个多世纪的积累,也是靠无数血淋淋的教训修正的。而严格的法律法规提供了制度保障,相对稀少的人口也让良好秩序成为可能。


其实吧,所有地方的人性大致相同,在缺乏监督和约束的情况下,在恶劣的客观环境里,人人都可能会变坏。美国人也不是圣人,比方在纽约这样的地方,人潮拥挤,鱼龙混杂,道路秩序就很差,我经常看到开车不让行人的情况,和中国没什么两样。但没有例外,也就不存在规矩,大体来说,绝大部分地区和人群,因为良好的素质和严格的法规,维持着良好的交通秩序。


可想而知,被这样的循规蹈矩的环境“惯养”了6年,2011年底回到北京定居,每天开车时,我的种种不适应。最初两个月,每天都要在路上发怒。不打灯随意变线超车的,对面左转的车不让直行的,辅路上主路霸王硬上弓切入的,在高速公路走应急车道然后硬往回切的,货车司机闯红灯的……都让我怒不可遏,真想尼玛一头撞上去。心情好的时候,我和老婆开玩笑说,等我退休了,买一辆装甲车,每天专门去找违章的车碾个粉碎。


老外朋友和我是一模一样的感受。一次NBA球星中国行商业活动,我陪着球员本诺-尤德里在上海观光。这哥们是斯洛文尼亚人,常年在美国生活。我们在过斑马线的时候,他几乎被毫不减速丶飞驰而过的汽车刮倒。他对我说:“我如果在这里生活,每天都得和人打一架。”


每天发怒,伤害的只是自己的身体。所以现实是,我学会了适应北京的交通环境,压抑自己的脾气,忘记所谓的规则,先习惯被虐,然后更凶狠的去虐别人。我时常告诫自己,对面车里的人,是个傻逼,千万别和他一般见识。但是遇到极端的司机,我心底里的路怒症,仍然忍不住要爆发一下。


而这次回到洛杉矶,我的路怒症不治而愈。和北京比,洛杉矶的堵车简直是小巫见大巫。洛杉矶人开车,简直像孩子一样简单幼稚。开车在路上,轻松愉快。老婆挤兑我说,我这样讲规矩的A型血,脑子又是单核CPU,实在是太适应美国的环境了。我觉得她的话虽然很伤我的自尊,却也不无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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