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情况:
学生顾某,高2在读,因父母离异,法院虽判给父亲,但从小被母亲抚养长大,因为顾某要去加拿大读高中,未满18周岁,故一定需要加方的监护人。
申请难点:
孩子在中国的监护人,即孩子的父亲要同意他出国方可继续办理,但是经我们了解,孩子父亲坚决反对孩子出国,而且十分的不配合,况且离异多年,顾某的父母彼此都不愿意再与对方联系,这些使我们一度限于困境。
解决方案:
经过我们的详细了解,由母亲直接做资金担保人更加合情合理,我们省略了孩子父亲的所有相关的材料,充分论证了孩子的母亲完全可以个人承担孩子留学的相关申辩和陈述。鉴于前几次材料不齐导致补件耽误时间过长的案例,我们选择提前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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