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要求
所有的加拿大公民或加拿大的永久居民(简称“担保人”),只要年满19岁以上,均可申请担保以下的亲属移民加拿大,包括:
1、本人的父母或祖父母;
2、本人的父亲、母亲或配偶;(在申请父母的同时,父母的未满19 岁的子女或虽然19岁以上,但仍在学校全职读书的子女也可以作为被担保人);
3、本人的19岁以下的子女或虽然超过19岁,但仍在校全职读书的子女(“子女”包括亲生子女和收养子女)
4、配偶(配偶的定义包括依法登记结婚的配偶或同居一年以上的配偶;
5、未婚夫或未婚妻;
6、如果担保人是单身一人在加拿大,且也无以上所述任何亲属可以担保,则他或她的任意一位亲属。
申请时间
海外申请加拿大家庭团聚类移民的速度大为加快,此类申请基本可以在3-5个月完成。加拿大联邦移民部允许家庭团聚类移民中的配偶及子女申请来加时,将担保申请、移民申请及移民体检三个过程同时进行。
家庭团聚类移民是加拿大最大的移民来源。在以各种方式来加的移民中,以家庭团聚类最多,占总人数48%。在过去,这类移民申请的程序须分三步 走,首先是由在加拿大的担保人向移民部提出担保配偶及子女来加的申请。在获得移民部批准之后,接着再由海外被担保的配偶及子女向加拿大驻当地的大使馆提出 移民加拿大的申请。在获得批准之后,最后海外的配偶及女子还须在当地进行移民体检。此全部过程至少需要9个月时间。
关于担保人
原则上来说,担保人必须居住在加拿大。这一居住是指物理意义上的居住,即本人必须亲身在加拿大。这一新规定的实际效果是,如果担保人要担保他的亲属移民加拿大,他本人必须在被担保人拿到移民身份以前,一直居住在加拿大。但是,这一规定不适用以下情况:
1. 如果担保人在国外的原因是旅游或短期探访亲友;或者,
2. 如果担保人本人是加拿大公民,但长期居住在国外,而现在被担保的人是该公民的配偶或其子女,而且,一但被担保人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该公民将与他的配偶或子女一起返回加拿大居住。
如果担保人居住在国外,他是不可以担保任何亲属的。但是,当他一旦回加拿大居住,还是可以马上担保他的亲属移民,不必等一段时间。
法律还规定,如果担保人的收入不够,他就不可以担保他的亲属移民加拿大。1997年所修订的法律规定,担保人的收入必须来自加拿大,而不能是其它任何 地 方。这些收入可以包括工资,利息、红利、租金以及自雇人士的任何收入。收入的总额要求取决于家庭人数。如果一个人在过去12个月赚足了全部所需的用于担保 的收入,则不需再看过去12个月的收入总额。如果是担保自己的配偶或子女,可以不必满足最低的收入要求。但如果情况显示,一旦你的配偶或子女移民加拿大 后,有可能无法自立,则移民官还是可以拒绝他们的申请。
按移民局对家庭团聚移民担保人的收入要求划分:
第一类是担保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许多人认为申请配偶一定能获准,其实不然。因为像这类案子,申请人必须得向移民官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夫妻关系的真实性,并非一纸结婚证书便足够。如果被移民官认为婚姻维持只是为了配偶方便于签证,那么毫无疑问会被拒签。
第二类是家庭团聚,可以担保父母、(外)祖父母。对这类申请最主要的根据是担保人前12个月的收入证明。按照不同的家庭人口(包括已经在加拿大的人口 以及 拟定来加拿大的人口),公民与移民部已经规定好了最低生活费用。担保人以前12个月的收入必须等于或大于规定的费用方可获准。
无论是以随行家属身份和主申请人共同申请,还是以家庭团聚的方式作为家属移加对家属的身份也有相应的界定。如已离婚,担保人对未成年子女必须有监护 权。即 使原配偶对申请的子女有相应的义务,已离婚的配偶也不能作为亲属赴加。子女应该是22岁以下,且未婚。如果子女超过22岁,则必须一直在全日上学,经济上 依赖父母;其上学中断期间累计不得超过一年。或者是患有精神或肉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立。